非羁押诉讼指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对于犯罪嫌疑人在不采取强制措施的前提下进行立案追诉侦查的诉讼活动。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被逮捕后,人民检察院仍应当对羁押的必要性进行审查。对不需要继续羁押的,应当建议予以释放或者变更强制措施。
非羁押诉讼和取保候审的区别是什么?
性质不同,取保候审是一种刑事侦查期间的强制措施;羁押必要性审查是指人民检察院依据。不管是在公安局办理还是在检察院办理取保候审,其执行机关都是公安机关。其依据的法律都是《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公安部令第127号):第七十九条需要对犯罪嫌疑人取保候审的,应当制作呈请取保候审报告书,说明取保候审的理由、采取的保证方式以及应当遵守的规定,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制作取保候审决定书。取保候审决定书应当向犯罪嫌疑人宣读,由犯罪嫌疑人签名、捺指印。